搜索

    您的关键词

    位置: 首页 - 科教平台 - 正文

    科教平台

    一、为规范72886必赢欢迎光临贵州省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科研管理工作,提高中心的学术地位,现根据本中心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考核办法。

    二、凡被聘任为本研究中心的成员均属考核对象。

    三、凡纳入考核范围的科研成果,均应以贵州省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为署名单位。

    四、科研成果的形式

    1.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著作,包括专著、编著、学术译著等;

    2.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、学术译文;

    3.公开发表的调查报告、研究报告、咨询报告;

    4.各级政府机关、有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课题。

    五、考核时限为三年内所取得的最终成果。

    六、科研工作将采用量化考核办法,参照学校教师考核制订的科研工作记分标准进行科研工作量的计算。

    七、凡以“贵州省发展研究中心”的名义获得省部级(含省部级)以上奖励的成果或个人荣誉,均由本研究中心另行予以奖励。

    八、获奖项目须由本中心人员为第一获奖人。如该奖项的获奖人中还有外单位人员,只按相应比例奖励本中心人员。

    九、本中心正式聘用的兼职人员(不含访问学者及进修教师)在兼职期间和专业范围内所获奖励,留在中心工作的本中心毕业研究生在学习期间所获奖励,也按本规定执行。

    十、同一项目或个人多次获奖按最高奖励给予相应奖励。

    十一、奖励的数额与该奖项所获奖金相等,以科研经费方式拨发。凡获省市级特等奖及国家一等奖者增加一倍。特殊情况由主任提出方案,经学术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人员讨论通过。

    十二、如因中心经费困难,可推迟拨发,但自本办法通过之日起所获奖项均有效。

    十三、本办法经学术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人员通过后立即生效,由主任负责执行。今后如有中心研究人员两人以上提出异议,并经学术委员会三分之一人员附议,可讨论修订,修订内容必须经学术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。

    十四、奖励细则由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另行制定,并经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。




    贵州省健康研究发展中心

    20189



    上一篇:72886必赢欢迎光临贵州省健康发展研究中心 财务管理办法 (2018年9月修订)

    下一篇:贵州省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章程

    关闭

   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
    Baidu
    sogou